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  >> 分 类 导 航
【热点新闻】
  >> 超 级 搜 索
栏  目  
类  别  
关键词  
 站内搜索  
  
  >> 热 点 新 闻
 你会用美语扯淡么?
 外籍男子醉驾撞伤路人打民警 被出租车逼停(图)
 “医闹”闹不出医疗质量患者权益
 岳阳将出台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旨在化解医患双方冲突
 去年河南发生医疗纠纷2000多起 职业医闹案件19起
 国土部:产权续期尚无交钱案例 不影响以房养老
 刑诉法拟规定两种犯罪逮捕可不通知家属
 公安部赋予校车特别路权
 广东惠州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9人遇难21人伤(图)
 济南二环外不系安全带罚50
热点新闻 → 济南交警实名通报最新一批酒驾醉驾名单 有你认识的吗?
 查看方式: 查看:[ 大字 中字 小字 ] [双击滚屏]
济南交警实名通报最新一批酒驾醉驾名单 有你认识的吗?
济南交通事故律师  发表日期: 2017-10-23 11:29:12 阅读次数: 2064 查看权限: 普通新闻

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,国家法律、法规加大了对酒驾的处罚力度,饮酒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呈逐年递减趋势,但少数人对酒驾仍然心存侥幸,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,致使涉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。为了警示社会,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驾驶人实名通报。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,济南交警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,发现一起打击一起,绝不姑息。

  昨天济南交警通报最新一批酒驾醉驾名单,看看里边有你熟人吗?

  酒驾处罚

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-2000元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-2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  醉驾处罚

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
  牢记:喝酒不开车!开车不喝酒!

  闪电新闻记者 徐红梅 济南报道


上一篇:山东发布20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十大案例
下一篇:山东交警发布: 发生这几种交通事故坚决不能私了!
 【公共评论】[目前共有0条评论] [发表评论]
暂时还没有评论
第0页,共0页,共0条评论
友情链接 | 联系我们 | 版权声明 | 关于我们 | 手机站管理 | 网站管理 
 
Copyright© 2009-2012 山东交通事故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
地址:济南市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-4号楼29层
电话:0531-67800985 传真:0531-67800985 手机:13506405345 13365318222
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
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