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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货员交通事故身亡索赔难 法律援助依法维权获“双赔”
济南交通事故律师  发表日期: 2017-03-06 22:31:35 阅读次数: 1577 查看权限: 普通新闻

西安新闻网讯(西安日报记者 张奂雅)历时一年多,法律援助终于帮助马超一家走出困境。2月底,马超拿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书,至此,父亲因工身亡的纷争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尘埃落定,马超一家先后共获得了工亡赔偿60余万元。

2015年6月,西安某物流公司的送货员老马驾驶三轮摩托车在韩城市送货,途中与一辆卸货车相撞,重伤的老马被送往医院抢救三天后死亡。韩城市交警大队认定老马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。

事发后,单位认为老马是因交通事故死亡,与单位没有关系,所以不承担相应责任。父亲的抢救费、丧葬费10万余元都是马超借来的,亟待还账的马超只好找肇事方进行协商。

然而肇事车主也没有赔偿能力,无奈之下,马超同意肇事方一次性给付181000元后,再无任何纠纷。

处理完老马的丧事后,马超想到父亲是在工作中遭遇交通事故,单位应当承担责任,于是与单位进行沟通,然而对方只肯赔偿3万元。

在家人的建议下,马超来到了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。根据律师的建议,马超先向西安市人社局提出了工伤申请,尽管结果老马被认定为工伤,但单位仍然拒绝承担责任。

马超再次来到法援中心,中心当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,迅速指派援助律师。当天,援助律师邵美利就写好了仲裁申请书,并帮助马超在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立了案,同时不断完善相关证据。

一个月后的劳动仲裁庭审中,公司依然拒不认可工亡认定,并向西安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。

又等待了一个月后,市政府维持了老马为工伤的行政复议结果。随后,仲裁委做出裁决:单位应当赔偿工伤待遇215398元。

虽然诉求没有得到全部支持,但拿到裁决书的马超已经非常满意。然而律师提醒马超,公司一直不认可老马工亡,肯定会向法院起诉,这份仲裁书还没有生效。

不久后公司果然进行了起诉,法援律师也拿出已拟好的起诉状,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一审中,法援律师列举了充分证据,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支持。最终法院判决: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合计393655元,公司当庭表示上诉。在二审中,法官组织调解,但是公司坚持只给10万元,调解无法进行,二审最终维持一审判决。

法院最终认定马某可以有条件的获得双赔,从肇事方和单位共获得赔偿607655元。

律师提醒,随着法律的进步,如今的双倍赔偿抚慰了当事人家属的心。同时律师也提醒道,工伤当事人要勇于维权,事故后第一时间进行工伤认定,为维权打下基础。 (文中当事人为化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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